【壓縮機網】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政府補助的公告: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一、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
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鮑斯股份”或“公司”)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寧波市奉化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撥付的2020年度奉化區強龍工程稅收收入獎補資金1,075.06萬元。具體情況如下:
獲得補助主體:
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
提供補助主體:
寧波市奉化區經濟和信息化局
收到補貼時間:
2021/11/4
補助形式:
現金
補助金額(萬元):
1,075.06
補助依據:
《奉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強龍工程培育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奉政發〔2016〕82號)
補助原因/項目:
2020年度奉化區強龍工程稅收收入獎補
補助類型:
與收益相關
是否具有可持續性:
否
是否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相關:
是
二、補助類型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
1、補助的類型
根據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—政府補助》的有關規定,政府補助的類型分為與資產相關和與收益相關。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,是指企業取得的、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;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,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。公司上述收到政府補助1,075.06萬元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。
2、補助的確認和計量
按照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—政府補助》等有關規定,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,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,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;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,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。上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中,全部為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,因此計入其他收益。具體會計處理仍需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的結果為準。最終的會計處理需以注冊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。
3、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
上述政府補助的取得預計增加公司2021年度稅前利潤總額人民幣1,075.06萬元(未經審計),最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。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部門要求,合理合規的使用政府補助資金,實現政府補助資金的高效利用。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。
三、備查文件
1、有關補助收款憑證;
2、政府批文。
特此公告。
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1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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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一、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
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鮑斯股份”或“公司”)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寧波市奉化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撥付的2020年度奉化區強龍工程稅收收入獎補資金1,075.06萬元。具體情況如下:
獲得補助主體:
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
提供補助主體:
寧波市奉化區經濟和信息化局
收到補貼時間:
2021/11/4
補助形式:
現金
補助金額(萬元):
1,075.06
補助依據:
《奉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強龍工程培育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奉政發〔2016〕82號)
補助原因/項目:
2020年度奉化區強龍工程稅收收入獎補
補助類型:
與收益相關
是否具有可持續性:
否
是否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相關:
是
二、補助類型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
1、補助的類型
根據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—政府補助》的有關規定,政府補助的類型分為與資產相關和與收益相關。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,是指企業取得的、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;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,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。公司上述收到政府補助1,075.06萬元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。
2、補助的確認和計量
按照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—政府補助》等有關規定,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,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,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;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,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。上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中,全部為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,因此計入其他收益。具體會計處理仍需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的結果為準。最終的會計處理需以注冊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。
3、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
上述政府補助的取得預計增加公司2021年度稅前利潤總額人民幣1,075.06萬元(未經審計),最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。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部門要求,合理合規的使用政府補助資金,實現政府補助資金的高效利用。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。
三、備查文件
1、有關補助收款憑證;
2、政府批文。
特此公告。
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1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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